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耕地保护事业任重而道远

2000-06-26 来源:光明日报 国土资源部部长 田凤山 我有话说

今年6月25日是第十个全国“土地日”。我国人多地少,土地资源十分宝贵。土地问题关系国民经济的发展,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,关系中华民族的生存、发展与振兴。1991年5月24日,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每年的6月25日为全国“土地日”。设立“土地日”,表明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土地问题的高度重视和严格管理土地的坚强决心,目的是在全社会形成珍惜土地、保护耕地的良好风尚,保障我国经济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。今年全国“土地日”的主题是“保护耕地——为了美好的明天”。

近年来,中央在耕地保护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治本之策,国土资源部门也作出了不懈的努力,推进了我国耕地保护事业。特别是新《土地管理法》实施以来,在各级党委、政府的重视、支持和土地管理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,我国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,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。一是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,切实保护耕地的观念还不牢固。有的基层政府领导还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。旧的土地管理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仍在制约着耕地保护工作。二是城乡建设用地依然粗放,闲置浪费严重,土地利用率低下。许多城市脱离实际搞宽马路、大广场,城镇建设盲目外延扩张。农村居民点建设布局分散,用地超标、一户多宅、空心村、闲散地大量存在。三是土地执法比较软弱,土地违法案件处理难度较大。土地违法主体有的涉及地方政府领导,而土地执法部门又没有直接查处权,致使违法批地占地案件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,乱占滥用耕地仍较普遍。四是在农地转用和土地征用过程中,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。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往往不到位,或者被人为压低,严重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。

目前,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,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大大加强,耕地保护面临着新的形势。

耕地保护事业任重而道远。世纪之交,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“十分珍惜、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”的基本国策,继续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,确保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。新形势下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:

第一,提高认识,建立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。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,大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,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生态退耕工程,这些都对耕地保护有一定影响。在新的形势下,要加强耕地保护宏观政策研究,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耕地的关系,既为国家经济建设搞好服务,又切实加强耕地保护。确保本行政区耕地总量不减少,是法律赋予各省(区、市)政府的职责,应当作为考核地方党政领导的一个重要指标,使保护耕地成为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的自觉行动。要建立完善耕地保护监督责任机制,认真落实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,亲自抓”的要求,切实加强地方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。

第二,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制度,从严控制城乡建设占用耕地。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,要严格审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严格审查补充耕地方案和补充耕地资金落实情况。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项目挂钩制度,坚决落实耕地“占一补一”制度。推进耕地储备制度的建立,逐步做到耕地先补后占。加强征地管理,严格执行政府统一征地制度和征地费用标准,确保被征地农民依法获得合理的补偿和安置。研究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,保护农民群众的土地权益,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。

第三,切实保护基本农田,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,确保耕地不减少。基本农田是农民群众的“饭碗田”、“保命田”,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。要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。在承包的耕地上调整种植结构,不得破坏耕作层,不得修建永久性工程建筑。积极推进土地整理,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,切实增加有效耕地面积,提高耕地质量。中央和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,要严格收取,严格管理,专款用于土地开发整理,确保补充耕地资金。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力度,按规划有计划地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。

第四,努力盘活存量土地,促进土地集约利用。城乡建设要通过旧城改造、盘活存量土地、治理“空心村”等措施,充分挖掘原有建设用地的潜力。据调查,通过内涵挖掘,全国多数地区可以做到10年内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占地面积不增加,可以有效缓解对耕地的压力。积极培育土地市场,鼓励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序流转,探索建立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,建立起宏观调控下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新机制,推动建设用地由粗放向集约转变。健全土地税费和地价管理体系,降低存量土地流转成本,促进建设用地由外延扩展向内涵挖掘转变。

第五,严格依法行政,强化执法监察。积极推行窗口办公、政务公开、内部会审、错案追究等制度,规范土地登记、用地审批、国有土地资产处置、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,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。加强耕地保护预警预测,认真实施土地利用遥感动态监测和对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直接监测,发挥高科技手段在耕地保护工作中的监督制约作用。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系,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力度,维护土地利用正常秩序。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。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,要一查到底,严肃处理;对触犯刑律、构成犯罪的,要及时送司法机关,绝不姑息迁就。

土地问题涉及方方面面,事关各行各业,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,是国土资源系统的职责,更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,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在纪念全国“土地日”十周年之际,全社会都应牢记江泽民总书记“保护耕地,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”的警言,积极投身到耕地保护这一民族伟业中去。我相信,有党中央、国务院的正确领导,有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,有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工作,我国的耕地保护事业将会以崭新的姿态迈向美好的明天,为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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